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及相关工作,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21〕15号)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整情况,现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调整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分委员会成员由7-15人组成,需为奇数。
(二)分委员会设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一般为院长)1人,副主席1人。
(三)分委员会可增设秘书1-2名。
(四)如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可从其他学院相关专业人员中聘任。
二、人员资格
(一)分委员会成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副高级)组成(党委书记、副书记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分委员会成员须涵盖本学院所有专业。
三、工作安排
分委员会成员人选由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推荐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备案。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17:00点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2份报综合楼226室校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wb@zua.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梦洁
联系电话:0371-6191252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