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并在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标注学生乘坐火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
由于写入后导出的相关信息将注册到教育部学籍平台,不写入或不上报相关信息将影响优惠卡的正常使用,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此项工作。此项工作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各学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统一集中办理。
一、学生证填写说明
1、照片粘贴
每位同学准备一张1寸浅蓝底照片,粘贴在学生证贴照片处。
2、内容填写
(1)学生证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为了考试、火车优惠购票等正常使用,请同学们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工整和清晰,填写时一律采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填写时不要涂改,以免证件无效。往届学生填写时曾出现错填现象造成证件作废,各学院也可集中为学生填写和粘贴。
(2)学制一项:根据录取时学制填写,如“3”。
(3)发(补)证日期和入学时间:统一填写当年9月,如“2018年9月”。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填一级学科名称,如会计学填写“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填写专业领域,如“会计”“材料工程”。
(5)家庭所在地:即当前家庭所在的省市(或县)(根据已审核过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的地址填写,不得随意变换,如与磁条中信息不一致无法正常购票)。
(6)乘车区间:乘车区间中的“火车终点站”填写坐火车回家最方便的火车站点,“火车终点站”要与“家庭住址”相匹配(可查询附件1“火车站站名字典(20180829).xlsx”或铁路12306网站上的站名)。填写火车站点要遵循为寒暑假回家所用的原则。回家不需乘火车的同学,乘车区间填写家庭所在城市名(市或县),如郑州市区学生,到站点填为“郑州”;家庭住址为河南省登封市,到站点填为“登封”,否则此页不予盖章。乘车区间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学生本人选定(如和家庭所在地不一致,须由父母一方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居委会出具长住证明)。(根据已审核过的地址填写,不得随意更改,如与磁条中信息不一致无法正常购票)
3、内容审核
学生证填写由各学院负责审核,请各学院依据“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中的信息,对学生证乘车区间、家庭住址及个人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随意填写乘车区间等信息的,将不予盖章。
二、火车优惠卡领取后的发放与粘贴
1、由学生本人粘贴到学生证相应位置。优惠卡粘上后不可以撕下重粘,否则卡会损坏失效。
2、补卡需收取费用。
三、学生证统一盖章
学生证所有信息填写完毕、贴好照片后,以学院为单位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统一加盖钢印。
四、在学生证优惠卡写入乘车信息
1、在10月中旬左右,学校将新生信息在学信网完成学籍注册后,可进行此项工作,具体写入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新生等学籍审核通过后,在火车票优惠卡自助设备上进行信息写入操作,一般在当年11月上旬。老生可以随时时行信息写入。
五、具体使用方法
自助设备地点:03楼B座西大厅南侧
请查看以下链接:关于火车票优惠卡自助终端开放使用的通知
若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处培养科张老师0371-6161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