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现开展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学位授权点建设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出发,从师德表现、学术水平、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审核工作。
二、审核内容
(一)审核目的
确认符合2021年度可以招收研究生资格的导师。
(二)审核对象
1.申报人仅限于已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任职资格的导师。
2.需审核的学院及学位点见《学位点及归属学院汇总表》(附件2),校内导师通过该学位点所在学院进行审核,校外导师不参与招生资格审核。
(三)审核程序
1.申报人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3)2份,(仅需提供具备学校和学院导师招生资格的最低科研、项目成果即可,无需提供近三年全部成果),报学院审核。
2.学院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导师是否符合《选聘办法》和各培养学院的招生资格补充条件进行审核。
3.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报研究生处。
(三)审核要求及说明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选聘办法》第四项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试行)》(附件4)第20页对申报人进行把关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近三年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至今。
3.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申请者,实行 “一票否决”。
4.对于审查不严格、存在上报不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的培养单位,学校将给予通报并核减该单位的招生计划。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各学院于9月9日下午5点前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纸质审核表及实证材料)1份汇总后交至研究生处研招办,《郑州航院申报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信息汇总表》(附表5)电子版发至yzb@zua.edu.cn,研究生处统一复核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思保
联系电话:61912520 15188300177
地址:综合楼226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