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由于我校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同时为申报2020年新增学位点积累人才培养方面的条件,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导师选聘办法》,见附件1),拟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导师选聘工作。
一、申报导师任职资格的学院和学科
序号 |
申报学院 |
现有学位点名称 |
计划新增点 |
学位类型 |
1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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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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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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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
专业学位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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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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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
专业学位 |
3 |
经济学院 |
应用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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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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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专业学位 |
4 |
信息管理学院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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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图书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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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业学位 |
5 |
航空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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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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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
专业学位 |
6 |
智能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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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学位 |
7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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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材料与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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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8 |
土木建筑学院 |
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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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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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水利 |
专业学位 |
9 |
艺术设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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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
专业学位 |
10 |
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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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
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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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专业学位 |
11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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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说明:本次申报硕士导师任职资格包括现有10个学位点和2020年计划新增10个学位点的导师队伍,全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该学位点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务必成立专家组或通过本单位学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导师选聘办法》对申报人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其中直接聘任条件参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第19页(见附件2)。
2、申报人如实填报《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或《郑州航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
3、个人业绩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填报的项目(含科研和教研)、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或主持,低于要求条件的项目和成果一律不得填报。
4、之前已获得硕士导师资格的人员,不参加本次选聘,继续保留导师任职资格。
5、各学院提交的申报人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研究生处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人资格。
三、申报进度
1、申报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学院。学院组织专家或本单位学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填报《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
2、各学院于4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含申请表、申请表内备注的实证材料)、《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由研究生处统一将申报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备案审定。申请表和《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pyk@zua.edu.cn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培宾
联系电话:61912521
地址:综合楼226研究生处培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