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学校将对2024年郑州航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进行验收,请各有关单位督促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验收审批表》,做好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 结项验收项目范围
2023年申请延期的项目及2024年度立项的项目均参与此次结项验收工作,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申请延期项目的结项工作。(见附件:验收清单)
二、结项要求及结果运用
1、学术型硕士须满足: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主持人须为第二作者)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一篇。
专业型硕士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主持人须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一篇;②入选全国成果案例共享库者;③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一项。
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且标注“本论文得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资助”。论文有正式录用通知也视为满足结项条件。
2、2024年度课题结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项的,需填写《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批准后,允许延期1年;结项失败、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课题将自动终结,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应届毕业生不允许申请延期。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B类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进行补充资助,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由结项专家组议定。
4、对于结项“不合格”或延期仍不能结项的项目,取消项目主持人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取消该项目主持人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申报下一年度本项目的资格。
三、结项材料
以培养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1:结项报告一式3份;
材料2:验收审批表一式3份;
材料3: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1份;
材料4:结项汇总表(学院加盖公章)1份。
材料5:电子版压缩后发送ygk@zua.edu.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名称+结项项数+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字样。个人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院+姓名+题目”。
四、报送时间地点
时 间:2025年3月21日
地 点:综合楼226室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电 话:0371-6191252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