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已经下发,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8]7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校研[2018]8号)有序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评定工作。
一、奖励标准与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风端正,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必要条件:
1.院(部)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秀;
2.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学术论文奖之一者;
3.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集体活动3次以上;
5.学业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5分以上;
(四)特殊业绩。研究生在考核期间获得以下业绩可以直接入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评定为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三好研究生:
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省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1项(限前六名);
2.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
3.独著或第一作者出版不少于15万字学术著作1部且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4.独著或第一作者在SCI(二区及以上)、SSCI、EI、CSCD、CSSCI核心源刊发表论文2篇;
5.获得国家各部委、全国学位管理部门或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各类科技竞赛、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及以上1项(限前两名);
6.有重大或突出表现行为,给学校带来良好声誉,并获得省级表彰或被省级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
1.未按学校要求规定履行缴费、注册手续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的;
4.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
二、2019年郑州航院国家奖学金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各培养学院在校生人数的10%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具体指标如下:
培养单位 |
分配名额 |
商学院 |
5人 |
管理工程学院 |
2人 |
经济学院 |
1人 |
信息管理学院 |
3人 |
材料学院 |
2人 |
土木建筑学院 |
1人 |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需提交如下材料(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服务—研究生管理科—奖学金及评优评先相关表格):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业绩表》(一人一份)
4.附件:所有表格中的支撑材料。
注:所有证明材料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无效。
培养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后,名单不得变动。请各培养院部于9月17日上午11点提交到研究生处。说明:以院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gk@zua.edu.cn,纸质版盖院系公章后,交到综合楼226。
四、联系老师及电话
夏老师 李老师 61912528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