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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通知
关于修订2021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张培宾   审核者:张培宾   发布时间:2021-04-27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和完善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做如下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体系为抓手,以完善分类培养体系为路径,以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为主线,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实现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构建“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体系,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研究生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深入挖掘课程中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

2.坚持分类培养,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按照《郑州航院研究生分类培养指导意见(试行)》(附件1),分类制订培养方案,深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注重产出导向,实施分类培养,明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方向、定位,构建具有明显区别的课程体系。

3.坚持办学特色,体现学科优势

结合学校“航空为本,管工结合”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科,以提高服务航空产业、服务区域经济建设能力为目标,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明确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将航空特色融入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特别是融入到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中,努力成为航空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三、基本要求

1.以一级学科为单元修订培养方案

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更新)》(附件2),以一级学科为修订单元修订培养方案。

2.修订培养方案的责任单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学科专业所在培养学院负责修订(附件3),各培养学院要充分考虑人才培养实际,遵循教育基本规律,统筹制定既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又体现个性化和特色的一级学科培养方案。原则上一个一级学科只能制订一个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属人才培养差异需要的,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可分学院制订一级学科培养方案。

对于同一专业类别(领域)跨不同学院招生的,各培养学院应加强沟通协调,对相同或相近课程进行优化整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各全国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的最新指导性意见,结合学科特色制定。各学科应对标国内3-5个一流学科培养方案,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基础上,制定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撰写培养方案。

3.明确要求、凝练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4)和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明确获得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学术能力,明确学位论文和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

培养方案要体现学科专业优势和培养特色。一级学科下凝练的若干研究方向,原则上要对应二级学科,或者包含某些二级学科

4.优化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

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附件5)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应与本学科的学科内涵及学科范围相匹配;要紧跟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与融合,全面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每个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必须要有核心课程,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设定、课程体系的设置、培养环节的确定等,要体现本学科凝练的若干研究方向。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公共课(规定设置的公共政治、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一级学科学位基础课、学位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等四大类,相关培养学院在参照《郑州航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附件6)基础上,撰写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7)。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可按照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根据教指委的最新指导性意见,结合学校特色科学制订。如无明确要求,应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四大类课程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公布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8)和《郑州航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附件9)制订,其中的课程设置表参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附件10)填写。

5.落实课程思政,优化教学大纲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附件11)文件精神,结合《郑州航院研究生课程思政实施方案》(附件12),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3)在教学目标中包含课程思政要求,在教学内容中体现课程思政,在学习评价中要含有课程思政观测内容。

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或修订教学大纲,已设课程编号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询,新设课程按照《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编码(附件14)。

6.深化课程教学管理改革,探索部分公共课程实行线上教学

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免修、免听措施的具体条件设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程伦理》《科研伦理与学术道德》等公共课程进行试点,实现线上教学与考核。

落实研究生公共选修课,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体育、美育类课程,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为18学时,1学分,根据全校研究生选课人数,结合研究生处课程体系构建需求,择优开设。

四、修订流程与安排

1.学习文件,拟定培养方案初稿

615日前,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学科办主任、研究生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等学习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文件。培养学院至少调研3所高水平大学的同类专业,再组织相关学科教师修订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

2.校外专家论证

72日前,培养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注重吸收行业部门的专家参与论证。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和任课教师对材料进行内容审查,由学科办主任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同时整理并提交调研结果和校外专家意见(该材料将作为学科及学位点评估实证材料),以专题新闻报道调研其他高校、落实分类培养和构建“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体系的情况。

3.材料提交

710日前,培养学院提交培养方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单位)。培养方案(含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经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处培养科综合楼224室,电子版发至pyk@zua.edu.cn

人:张培宾

联系电话:61912559

4.研究生处审定

730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培养学院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版本,研究生处编印成册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各学院同步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培养方案,供学生和任课教师查阅。

各培养学院务必充分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精心组织、严密论证,做好各学科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和跨学院共设课程的协调工作,着重审查教学大纲课程思政落实情况、课程设置的规范性、培养环节的完整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连续性,新的培养方案一旦确定,原则上在3年的一个培养周期内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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