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满仍未办理档案、户口转出手续的,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于当年6月底截止日前,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毕业生应及时持学校发放的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且电子离校系统中学院已审核通过,来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回原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