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的正常转递程序
1.学生因毕业(结业)后就业、人事代理、人事关系转回原籍(家庭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档案转递程序:
(1)由学校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研究生处将《就业报到证》副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一般称为报到证白联)装入档案,根据学生在学校就业信息网所填的档案邮寄地址,通过邮政局EMS将档案寄送至《就业报到证》所列派遣单位。
(2)经研究生处招生办同意,自行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在及时将《就业报到证》白联交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后,学生必须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填写档案邮寄地址,学校通过邮政局EMS将档案寄送至《就业报到证》所列派遣单位。
(3)毕业生在申请教育厅网上办理《就业报到证》后,将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及《就业报到证》副联寄至或交到研究生处招生办,还必须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填写档案邮寄地址,学校通过邮政局EMS将档案寄送至《就业报到证》所列派遣单位。
2.学生升学(录研、第二学位和专升本)的档案转递程序:
学生个人向研究生处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原件、空白协议书一式三份(已签约的,要提供已签约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和签约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原件),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学院已审核通过后,学生应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填写档案邮寄地,学校通过邮政局EMS将档案寄送至录取学校。
3.学生肄业、转学、退学的档案转递程序:
学生个人先在学籍部门办理肄业、转学、退学相关手续,将《肄业证》或《转学审批表》、《退学证》复印件交学生档案管理室后,学校通过邮政局EMS将档案寄送至转学学校或家庭所在地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1、2两类情况,毕业生必须在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填写档案接收单位详细信息后,学校方可依据毕业生填写内容,通过邮政快递将档案寄送至接收单位。
※特殊情况学生档案的转递程序
学生因下列特殊情况急需使用档案,来不及正常转递,申请自带的,须向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提供用档单位出具的写明特殊原因及允许个人自带档案的调档函,并填写档案自带过程中出现私自拆封或丢失情况责任自负的申请承诺书后,办理档案自带手续。
1.学生考取研究生、国家公务员或被部队、事业单位录用,急需进行政治审查;
2.已就业并办理报到证,但单位急用档案;
3.已就业且暂时不能办理派遣手续,但就业单位需用毕业生档案办理工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等。
※毕业生档案转递后的查询方法
2015年以后的毕业生,可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查询档案邮寄日期、邮政查询(快递)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