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办理时间及程序
根据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期为2年,从毕业离校(当年6月)开始起计算,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相应材料,按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
1.毕业当年7月1日以前,毕业生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填写就业报到证派遣单位(签约单位或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原籍的人社局)详细信息,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核,毕业生在系统中确认学院审核通过后,需向研究生处招生办提供下述材料并当场审核。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需提供 “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及相关接收手续。
(2)申请回原籍的,提交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及回原籍申请书(可从校就业信息网下载)。
学校审核通过的,毕业当年6月学校为已签协议或申请回原籍的应届毕业生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2.根据上级要求,毕业生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到研究生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色联自带,报到时使用;白色联作为邮寄档案依据,需回校交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归档。
3.毕业当年7月1日后河南省教育厅开通就业报到证在线办理业务,范围为:报到证初次办理、改签办理和遗失补办。报到证网上办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nbys.gov.cn/web/wsdt/desktop-wx。报到证网上办理方法说明:https://mp.weixin.qq.com/s/7OkjMZu6fnZcsBj88xPq7A。毕业生在申请网上办理报到证后,将第1条中所述材料寄至或交到就业服务办公室。
※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办理
毕业生入学时其户口转入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向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就业报到证》,以及上述证件的A4规格复印件各两份,并在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领取户口卡原件,之后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入学时其户口没有转入学校的,根据(豫公(通)[2002]85 号)规定,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即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