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及申请补发程序
1.研究生处招生办从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购取协议书,按照编号统一发放至各学院,毕业生在学院签字领取印有本人学号的就业协议书一套(一式三份)。
2.就业协议书遗失或损毁的毕业生,本人可在毕业当年9月1日后到就业服务办公室提交书面情况说明(A4纸),并按下述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申请补发,由学校统一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超过两年择业期的,按上级要求不再予以补发)。
(1)发生被偷被抢情况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
(2)毕业生个人不慎遗失的,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学校所在地省级报纸。
(3)就业协议书不慎损坏的,提供损坏的协议书原件。协议书损坏情况严重无法辨认的,按照(2)不慎遗失情况办理。
※解约后新就业协议书发放程序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解约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可到研究生处提交下述相关书面材料,申请换发,由学校统一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超过两年择业期的,不再予以换发。
1.毕业生个人解约情况说明(A4纸);
2.原签约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函或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交回原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或至少两份)。
※择业期内《就业报到证》改签办理程序
择业期内,因就业去向变更,需改签《就业报到证》的,在向研究生处招生办提交下述材料后,按照本手册中“《就业报到证》办理时间及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
1.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原签约或发函单位出具同意改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签协议,回原籍报到的此项可略);
3.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未签协议,申请改派回原籍的此项可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