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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发放及补发、改派的办理程序
发布者:   审核者:张培宾   发布时间:2019-06-14    阅读人数: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及申请补发程序

1.研究生处招生办从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购取协议书,按照编号统一发放至各学院,毕业生在学院签字领取印有本人学号的就业协议书一套(一式三份)。

2.就业协议书遗失或损毁的毕业生,本人可在毕业当年91日后到就业服务办公室提交书面情况说明(A4纸),并按下述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申请补发,由学校统一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超过两年择业期的,按上级要求不再予以补发)。

1)发生被偷被抢情况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

2)毕业生个人不慎遗失的,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学校所在地省级报纸。

3)就业协议书不慎损坏的,提供损坏的协议书原件。协议书损坏情况严重无法辨认的,按照(2)不慎遗失情况办理。

 

※解约后新就业协议书发放程序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解约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可到研究生处提交下述相关书面材料,申请换发,由学校统一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超过两年择业期的,不再予以换发。

1.毕业生个人解约情况说明(A4纸);

2.原签约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函或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交回原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或至少两份)。

 

※择业期内《就业报到证》改签办理程序

择业期内,因就业去向变更,需改签《就业报到证》的,在向研究生处招生办提交下述材料后,按照本手册中“《就业报到证》办理时间及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

1.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原签约或发函单位出具同意改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签协议,回原籍报到的此项可略);

3.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未签协议,申请改派回原籍的此项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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