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和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后续招生录取工作安排与要求如下:
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待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我校将统一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在6月下旬,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
学校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一周统一组织考生修改确认邮寄信息,自提通知书考生请在确认邮寄信息时备注清楚,其他考生原则上邮寄送达。
二、人事档案关系
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考生须按照本人档案所在部门要求办理调档手续。请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调档函(彩色打印),填写抬头(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和姓名、身份证号后递交给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办理调档。若档案转递部门需调档函原件,可待收到纸质调档函后再办理调档事宜(纸质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邮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的档案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处理,考生本人无需办理。
档案存放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的往届毕业生,在“工作啦”内填写升学信息,档案邮寄信息按调档函明确信息填写,由学校统一集中办理调档手续,考生无需现场处理。
原则上所有202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均需将个人档案按时转入我校,以便开展资格审查、奖学金评定等工作,档案材料请务必使用EMS特快专递或机要的方式邮寄,原则上于7月10日前邮寄到我校,邮寄信息详见附件。
三、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可以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
(1)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关系转接。省外党员在系统内选择目标党组织至:“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委员会”。省内党员选择所在招生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省外党员无法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关系转接的,可通过纸质介绍信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或者抬头开至“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委员会”,去向填写:“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2)考生自提或单独邮寄党员档案的,请直接交至或邮寄到学院,接收到党员档案并组织审核,材料无误的,学校统一办理接收。
以下为各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名称:
序号 |
所在学院 |
转入支部名称 |
1 |
商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3 |
经济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学生学生第八支部委员会 |
4 |
信息管理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5 |
航空发动机学院 |
中国共产党郑州航院航空发动机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6 |
航空宇航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宇航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7 |
民航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民航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8 |
智能工程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学生第六党支部委员会 |
9 |
材料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材料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10 |
土木建筑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11 |
艺术设计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12 |
文法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
13 |
外国语学院 |
中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学院接收到党员材料后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接收党组织关系。
2.团员组织关系
共青团员到原单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请通过“智慧团建”转至“郑州航院**学院研究生团支部”。因团员档案未装入个人人事档案的,新生可以自带并于入学报到后将团员档案和介绍信交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团支部,材料完备并经团支部审核后在“智慧团建”完成接收。
四、户口关系
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移至我校。
若需办理户口关系迁移的考生,开学后请自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户籍所在地办理)到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办理户口手续。
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地址必须是“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或者“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苑西路15号”,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信息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县)”,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机打,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
录检工作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沟通。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网站最新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