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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者:程子沣   审核者:张宁、唐思保   发布时间:2026-03-31    阅读人数: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及河南省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调剂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制定择优遴选条件,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服务保障规范有序开展调剂工作

二、接调剂学科专业

(一)我校2026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的学科专业及缺额信息,见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

(二)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缺额信息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动态更新,考生可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各学院官网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按择优遴选标准确定复试考生,各学院可在本办法基础上,结合学科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规范调剂条件,明确择优遴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c.zua.edu.cn/info/1037/4486.htm

2.考生初试成绩(含初试成绩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同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线。

3.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保持一致。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虑考试难度差异及培养需求,英语(一)与英语(二)、数学(一)与数学(二)、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统考科目与自命题科目之间,原则上按难度递减方向单向调剂。

4.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的国家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执行本类照顾专业国家线。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普通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须符合该计划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国家线要求。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8.各专业是否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由学院根据培养需要确定,详见各学院调剂公告。各学院在遴选调剂生源时,必须坚持以学业水平为标准,严禁以考生毕业院校层次、单位性质等非学业因素限定生源范围。

(二)择优遴选标准

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公平、公正、合理的择优遴选标准,并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公布。遴选工作应全面考查考生学业水平与综合能力,严禁以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毕业院校、调剂志愿提交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1.综合评价维度

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可制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维度的量化标准:初试成绩(权重不低于50%);专业匹配度(参考毕业专业、报考专业名称代码及核心课程);英语水平(CET-6、雅思、托福等);科研创新能力(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等);其他学业相关成果(本科成绩单、奖学金等)。

2.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基础学科(初试统考科目)要求较高学科专业,将按初试统考科目(如工科专业选择统考外国语、数学科目等)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遴选,以更好体现考生的学科基础素养。具体择优及排序规则由学院在调剂公告中明确。

3.同类考生排序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严格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遴选;若总分相同,可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数学单科、英语单科等顺序比较确定。

各学院可参考上述要求细化遴选条件,最终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四、调剂工作程序

我校329日已开通“意向调剂系统”,48日开通“调剂系统”,具体开通时长和相关要求以各学院发布公告为准我校调剂工作(含申请、复试确认、录取环节)均通过调剂系统完成。具体流程:

(一)各学院在本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明确接收调剂专业、缺额、调剂条件、择优遴选标准及工作流程。

(二)各学院在 调剂系统中设置各调剂专业调剂开放时间(每轮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四)每轮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12小时内,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下载本轮所有申请考生信息,按照择优标准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发布复试通知。

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调剂系统”内确认。

(六)如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可按条件依次递补。未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需提前解锁或放弃资格,请及时与相关学院联系。

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研究生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信息,逾期未确认者,取消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递补规则顺次拟录取其他考生。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在复试公告中明确。复试内容以学院发布的调剂考生复试通知为准。

(二)考生一经确认待录取,学校原则上不予解锁或释放录取资格。

(三)考生如对调剂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首先向招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诉,学院须在3日内予以答复。若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研究生处代收),复核结果将在5日内反馈。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与教育部、河南省后续发布的招生调剂工作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61912529

电子邮箱:yzb@zua.edu.cn

(二)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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