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始建于1949年,原隶属航空工业部,1999年,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是一所以航空为特色,以管、工为主,经、法、文、理、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省部共建高校、河南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一般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高校。
一、接受调剂专业
学院 |
代码 |
专业 |
商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 |
120202 |
企业管理 |
管理工程学院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材料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土木建筑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院系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详见招生院系公布的调剂条件)。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不接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三、调剂流程
符合我校接受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的院系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 研究生处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和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缺额专业接受调剂信息,各院系同时在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2.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
3. 研究生处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4.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5.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自动放弃处理。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调剂复试具体工作安排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各二级学院官网查看。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371-61912520
网址:http://yjsc.zua.edu.cn/index.htm
邮箱:yzb@zua.edu.com
2.考生也可直接联系招生学院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商学院 |
冯老师 |
0371-61912015 |
管理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371-61912057 |
经济学院 |
陈老师 李老师 |
13633811090 18673492492 |
材料学院 |
杨老师 |
0371-61912906 |
土木建筑学院 |
张老师 |
0371-61912203 |
外国语学院 |
魏老师 |
0370-61912070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