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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通知
关于开展2015级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9-27    阅读人数:

各专硕培养单位: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现开展2015级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工作。请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2015级专硕开题报告及评审工作。

所有工作务必在10月20前结束

注:开题时间、地点确定后请电话报至研究生处以便督导组进行开题报告督导工作

一、学位论文选题

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需填写指导记录本(已发放)

要求:

(1)选题不少于2次;

(2)开题报告指导不少于3次;

(3)论文撰写不少于15次。

二、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要求:

(1)学生填制并打印《郑州航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

(2)导师审核签字

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10月20日前结束)

要求:

(1)培养点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并填《开题报告专家评审小组名单》(评审小组人员应含有三分之一校外专家)并统一组织评审。(附件3)

(2)评审小组填《郑州航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

(3)审核通过后学生和研究生教学秘书需要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对“开题报告申请”及“开题报告结果”进行审核

(4)研究生教学秘书填写《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5)(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其他无比例要求。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于10月20日前,统一将以下两项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综合楼226,其他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需要提交至研究生处的材料:

纸质材料:(加盖公章)

1.《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5)一份

2.《开题报告专家评审小组名单》(附件3)一份

电子版:《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开题报告专家评审小组名单》发送至pyk@zzia.edu.cn

附件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doc

附件2: 郑州航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docx

附件3: 开题报告专家评审小组名单.docx

附件4: 郑州航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doc

附件5: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培养科

联系电话:60632521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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