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请根据附件《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之前,将纸质版(教学大纲除外)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科619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