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通知 > 正文
培养通知
关于进行201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者:   发布时间:2017-11-24    阅读人数:

各有关院(部):

为保证和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教书育人作用,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8号)和《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综合考核细则(试行)》(校研〔2017〕20号)的规定,现进行201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综合考核对象为自2012年至今所有遴选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按学科归属相关学院(为方便联系,如果导师所在单位为研究生培养学院,则归口该学院,其他情况按学科归属划分),具体导师名单见附件1,任职资格文件见附件2。考核时间范围为2014年9月—2017年7月(2014年之后遴选为导师的,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到2017年7月)。各研究生培养点研究生教学秘书通知到相关导师。

二、11月28日前,各位研究生导师填写《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考核个人总结表》(附件3)和《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考核表》(附件4),并整理相关实证材料(复印件即可,论文只需要期刊封面和含论文的目录页,也可以直接采用检索页,不需要论文正文),按顺序标明页码,并交到所属学院。未指导研究生的导师,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内容无需填写,仅填写相关科研和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三、11月29日前,各学院对研究生导师填写的材料进行初审,给出考核结果,填写《综合考核人员汇总表》(附件5,未指导研究生的导师,考核结果为空,备注填写“未指导学生”)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含《个人总结表》、《综合考核表》、个人实证材料和《综合考核人员汇总表》)送至综合楼226培养科,《个人总结表》、《综合考核表》和《综合考核人员汇总表》发至pyk@zua.edu.cn。

四、12月4日前,研究生处审核相关材料,组织评议专家组对导师进行综合考核。

附件1:2017年导师综合考核名单.xlsx

附件2:郑州航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文件.rar

附件3: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考核个人总结表.doc

附件4: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考核表20171123.docx

附件5: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Copyright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999-2020版权所有
中国・河南・郑州 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61912529
Email: yjsc@zua.edu.cn
             xkb@zua.edu.cn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