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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通知
关于2022-2023-2研究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陶羿妃   审核者:陶羿妃   发布时间:2022-11-18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研究生排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按时、保质完成排课工作。

一、公共课排课

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

二、专业课排课

排课时应参考本专业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可在系统中“培养管理”—“培养信息管理”—“培养计划导出存档”,用EXCEL打开),务必在第12学期(学硕也可在第3学期)将个人培养计划中所列课程全部覆盖到,保证每个学生个人培养计划中列的课程都能选修到,避免因没有开课导致学生毕业时个人培养计划中课程没有选修,从而产生学分不够,影响毕业

(一)专业课由各培养学院排课

1.请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排课,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均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其中课程的适合专业必须填写(如课程由多个学院学生选修,则都要填写)。每个课程只允许添加一次排课,如果该课程需要有多个不同周次,在该课程排课界面里添加多个排课记录即可(见附件27页)。

2.专业课教室场地可使用培养学院自有教室或研究生公共教室,公共教室分配方案为:


教室地址

学院

上课容量

备注

03A503

商学院

94


03A504

商学院

98


03A505

商学院

66


03A506

商学院

74


03A508

管理工程学院

74


03A403

经济学院

94


03A509

信息管理学院

98


03A510

信息管理学院

94


03A404

材料学院

94


03A405

材料学院

74


03A406

材料学院

68


03A402

土木建筑学院

74

各学院可排课

03A502

外国语学院

74


03A407

研究生处

158

各学院可排课

03A408

研究生处

94

各学院可排课

03A409

研究生处

94

各学院可排课

03A507

研究生处

158

各学院可排课


说明:如果使用分配给其他学院的教室,可与对方学院协商。同时,每门课程每周不超过4个课时。教室为公共教学资源,只用于研究生理论科教学,排课时间外其他时间段,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不得占用。

3.对于有多个专业选修的专业课程,请开课学院在排课的时候与其他学院做好协调,避免学生选课时间冲突。

4.专业课程安排原则

1)如果专业课程仅由一个培养学院学生选修,则该课程归属此培养学院。例如:

数学学院开课的“管理数学基础”由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管理。

2)如果专业课程由多个培养学院学生选修,则此类专业课程的教学管理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

经济学院开课的“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由经济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管理。

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学生选修的“统计分析及软件应用”,由经济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管理。

3)课程的教学管理包括任课教师的选聘,教材的选用,上课时间和地点,考务等各教学环节。

5. 如一门课程有辅讲教师的,请在系统里填写辅讲教师上课的课时数,这个关系到教师课时费的计算(见附件28页)。

6.排课完成后,请到研究生管理中 “培养管理”—“教学工作量管理”—“导师课时酬金计算”,查看“ 课程总学时”和“补助学时”是否正确(其他信息无需要查看),任课教师也可以登录自己的后台查看教学工作量。这个将作为任课教师最终教学工作量的核对依据,必须确保无误

(二)补修课程排课

该项工作可本科教学排课结束后进行补录。

新生入校,在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后,统计本学院需要补修课程的名单,根据该课程在本科教学中的开课时间,录入到研究生处管理系统当中,任课教师为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以方便后期录入成绩。补修课程可从课程库中调用;如没有,请将补修课程相关信息报研究生处培养科,由培养科在课程库中增加。

补修课程具体管理方法,参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三、排课操作说明

1.排课前先核对2022级培养方案。请严格执行已经报送研究生处备案的专业培养方案和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如需要微调请提出申请(研究生处主页下载栏目)。

2.如果培养方案没有变化,原则上可以参考以前相关学期的排课信息,比如本次排课可以参考2021-2022春学期的排课信息。

3.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基础课、选修课)”和“开课学期”等信息,可以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在系统中进行变更。

四、排课完成时间

正式开课后,由于教学计划已报送多个部门,为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所有课程不再办理调课,仅接受临时调课申请。

各培养学院请于1124日前完成排课,以免影响本科排课工作。完成排课后,研究生处将汇总的排课表送教务处,规避本科排课冲突。

如果有老师第一次给研究生上课,请填写《郑州航院研究生任课教师开课审批表》。

有疑问请联系培养科61912559

附件1:研究生公共课程表.doc

附件2:研究生处管理系统排课操作说明.docx


研究生处培养科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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