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单位拟开课教师试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讲对象
首次上研究生课程且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具体要求
1.试讲申报。各学院事先制定《郑州航院开课试讲安排表》(附件1),并自行安排组织聘请2-3位学校研究生督导组的督导专家(附件4)参加听评课,学院内其他成员可不参加。
2.试讲组织。试讲时,试讲教师需携带教学大纲、及教案、《郑州航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3)参加试讲。试讲时间原则上为45分钟/人次,特殊情况也不应少于30分钟/人次。听课过程中认真填写《郑州航院听课评议卡》(附件2),试讲结束后督导专家可直接与试讲教师交换意见。
3.试讲结果。试讲结论由督导专家通过填写《郑州航院教师试讲评定卡》(附件2)方式决定,良好以上(含良好)>50%者试讲通过,良好以上(含良好)≤50%者试讲未通过;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50%者可以给予一次再试讲机会,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50%者不能安排再试讲。试讲结果由督导组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4.提交时间。本学期放假前完成。
三、相关说明
1.学院只参与统计制定试讲教师名单及聘请督导专家的工作,所有听评课及试讲结果均由聘请的学校研究生督导组专家上报研究生处。
2.如发现有未按学校要求进行试讲,或试讲未通过仍开课的,学校将追究有关教学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