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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通知
关于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陶羿妃   审核者:陶羿妃   发布时间:2023-09-28    阅读人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研办〔2023345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

一、立项工作

1. 申报选题和限额

申请人根据《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2)自行命题申报。

因教育厅对省级项目限项,本次推荐省级项目数量如下:

重大项目

申报限额

重点项目

申报限额

一般项目

申报限额

2

3

15

2. 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3. 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3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3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5名)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4.立项程序

(1)学院推荐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整合本学院资源,凝练方向,进行初审,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2)专家评审

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后,根据排序依次推荐为省级项目,对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学校重点发展学科的优先推荐立项。

(3)网上公示

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教育厅。

二、结项工作

1. 结项原则

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同时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广泛应用和交流推广。

2. 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21〕480号)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1〕479号)列明的未通过结项评审、延期结项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

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3)。

3. 结项条件

结项须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应准确把握国内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3)重大项目要着重围绕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重点项目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在两个以上(含两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

5)公开发表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网站上查询到,或由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或正式出版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著作,或获得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

4. 有关要求

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项目相关信息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2)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1. 立项材料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附件5,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3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立项申请书_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_张三.pdf),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224

2)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

2. 结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撰写结项报告并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申请书》(附件7,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2023年结项申请书_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结项申请书_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_张三.pdf),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224

2)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8,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

3. 材料提交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1:立项申报书(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每人一袋;结项申报书(附件7,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每人一袋;

材料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6,院长或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1份,结项汇总表(附8,院长或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1份;

材料3: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压缩后发至pyk@zua.edu.cn,标题为“XX学院研究生教改”。

(2)时间及地点

10月24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送至综合楼224室培养科。



 

研究生处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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