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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
关于调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者:孙梦洁   发布时间:2020-10-28    阅读人数:

关于调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教〔201735号),对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整。

根据文件规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3年。分委员会设主席(由院长或部长担任))1人,副主席1人,成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仅授予学士学位的单位,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人员职称可适当放宽)。分委员会人选由各学院提名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备案。

请各院(部)1029日下午5之前将附件2-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纸质2份(加盖公章),报送到综合楼226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孙梦洁OA便签。

学位办公室电话:61912521

附件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一览表

附件2.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

 

 

 

 学位办公室

    20201028   


附件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一览表

 

 

序 号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

李晓东

 

商学院

2

王永刚

 

管理工程学院

3

郝爱民

 

经济学院

4

李泽锋

 

信息管理学院

5

刘元朋

 

航空工程学院

6

李广春

 

民航学院

7

  李玲玲

 

智能工程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8

郭晓琴

 

材料学院

9

 

 

土木建筑学院

10

孙建华

 

艺术设计学院

11

邓晓成

 

文法学院

12

郭银玲

 

外国语学院

13

刘  林

 

数学学院

14

李玉梅

 

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2

     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

 

 

  席:

副主席:

  员(包含主席副主席):

 

 

XX学院(盖章)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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