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0届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上级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及要求,以及今年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结合我校研究生毕业生返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届毕业生返校后就业相关工作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就业材料的准备
1、返校时带上就业协议书,并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zhjyhm.zua.edu.cn)将就业单位信息反馈完毕。
2、返校后根据培养学院通知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本人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完整、贴照片后交学院填写鉴定意见并盖公章,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就业办盖章装档案。
二、返校后就业手续的办理程序
在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学校将根据毕业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针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申请回原籍和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等不同形式就业的三类毕业生,予以分期分批办理《就业报到证》,办理程序及安排分类如下:
1.签订《就业协议书》(含与单位签订两方协议)者
2020年5月21日前,分情况将相应齐全材料交毕业生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统一汇总至研究生处就业办,参加6月份首批派遣。
(1)已同就业单位完成《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者,交《就业协议书》一份;
(2)因疫情防控期间空白《就业协议书》不在身边,而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方协议的,交两方协议的复印件一份和原学校发放的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以其他形式就业者
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以灵活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等形式就业的毕业生,需要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信息反馈、档案查询”平台,如实填写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如灵活就业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研究生处统一审核。此类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关系申请转回原籍或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相关报到证办理参照回原籍或人事代理程序。
3.申请将档案关系转回原籍者
有意愿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且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于5月21日前,将本人《 毕业生档案转回原籍申请书.doc》到学院盖章、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交毕业生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毕业生原籍接收档案部门信息可查询:《 全国各地区派遣地址--2020.4.xlsx》;并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信息反馈、档案查询”平台,如实填写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验证通过后,参加首批派遣,其《就业报到证》将开具至生源所在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4.考博升学、出国者
考博升学的毕业生录取后需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调档函和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处就业办(综合楼226房间),办理调档案手续,不再办理《就业报到证》;出国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按“申请将档案关系转回原籍者”办理,同时将出国信息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反馈,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5.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者
5月21日前,毕业生本人将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和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交毕业生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至研究生处就业办,可参加6月份首批派遣,因疫情期间去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手续的不便,推荐“申请将档案关系转回原籍”,按照“3”办理。
三、个人档案转递程序及相关问题
1.就业报到证办理后,档案邮寄办理程序
根据档案转递规定,从2016届开始,毕业生档案必须通过邮政公司EMS快递邮寄至档案接收单位。毕业生取得《就业报到证》后,必须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信息反馈、档案查询”平台,填写档案接收单位信息,并带调档函等材料到研究生处就业办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毕业生填写的邮寄信息原则上须与《就业报到证》单位地址信息相符。
2.毕业生档案留存学校与转存人才交流中心的区别
根据多年就业情况分析,毕业后将户口、档案暂留学校,在两年择业期满后仍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最终会默认派遣至生源所在地。因学校学生档案室不具备人才交流中心所具有的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统筹等诸多方面的人事职能,因此档案留存学校期间无法享受工龄计算和办理社保统筹等待遇,不利于暂未就业或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关系的部分学生个人发展;考虑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建议该部分毕业生,尤其是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毕业生,尽量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持《就业报到证》到相关部门报到后,即可按规定开始计算工龄和办理社保统筹等。
四、毕业生离校后就业信息反馈、更新等相关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往年就业工作安排,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当年毕业生进行就业质量调查,应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等工作,需要每一位毕业生积极配合,如实反馈自己的就业情况。
五、就业协议、报到证、档案办理工作流程可点击链接查询。
六、研究生处就业办联系方式
地址:综合楼226办公室
电话:0371-61912520
邮箱:yzb@zua.edu.cn
2020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
负责单位 |
1 |
返校时务必带上就业协议书,并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zhjyhm.zua.edu.cn)将就业单位信息反馈完毕。 |
5月21日前 |
各学院 |
2 |
毕业生根据培养学院通知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本人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完整、贴照片后交学院填写鉴定意见并盖公章,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就业办。 |
5月21日前 |
各学院 |
3 |
①已签约的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1份交至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②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将签署意见后的《毕业生档案转回原籍申请书》、空白《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交至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③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将人才交流中心和当地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材料,交至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④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将《调档函》和空白《就业协议书》交至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整理汇总交至研究生处就业办(综合楼226房间)。 |
5月21日前上交,可参加第一批统一派遣; 之后再交的需单独自行办理,手续较慢。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
4 |
组织毕业生核对就业信息 |
5月下旬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
5 |
到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
6月上旬 |
研究生处 |
6 |
领取、发放第一批《就业报到证》 |
6月中旬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
7 |
毕业生根据《就业报到证》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填写档案转寄地址 |
6月中旬 |
各学院 |
8 |
邮寄毕业生档案 |
6月中旬-- |
研究生处 |
9 |
毕业离校后找到新单位、更换单位的,办理手续同上 |
6月---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
10 |
毕业生参加毕业生问卷调查、就业质量调查、跟踪调查等 |
6月---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