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团支部、全体研究生团员: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分团委实际情况,现就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团员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以党建带团建,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
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机械分配推优名额,要依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和团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充分发挥团员推优的奖励先进、推动团学工作的抓手作用。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团支部)可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二、推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参与团内生活一年以上,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
(三)积极要求入党,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地遵守团的纪律;
(五)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
(六)学习成绩优良,工作勤奋,团结同学,严于律己,师生评价良好;
(七)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德育成绩符合学院及研究生团委相关规定;
(八)遵纪守法,自强自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凡是已经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不能再次参加推荐;
(十)凡是在处分期的同学不能参加推荐。
三、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
2.省、市、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挑战杯、互联网+、研究生数学建模等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员;
4.发表学术论文(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研究生排名第2)或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著、实用新型专利的团员;
5.获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6.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疫情抗疫、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7.做出过其他重要贡献或获得其他重要荣誉的团员。
四、推优比例
各研究生团支部推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8%(按四舍五入计算)。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直属团支部推优人数由分团委统计。
五、团员推优程序
(一)确定推优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备
(1)梳理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由团支委进行综合评议(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研究确定推优候选对象,推优候选人数应是推优名额的1.5倍左右。2022级新生未进行团员教育评议的,须在推优前由所在团支部对其进行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意见)。
(2)将研究结果和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上报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并商定召开团支部大会推优选举方案。
2.推优选举
(1)召开团支部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为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推选过程原则上需有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参加。
(2)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本次会议议程以及推优标准和条件;
(3)经团支委研究决定的推优候选人进行自荐或者团支部介绍情况;
(4)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结果应由本团支部无利害关系人公开唱票、记票。确保大会的公正性及严肃性;
(5)投票后现场公布名单(票数统计完成后,得票数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有资格当选,按照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票数高者当选;若得票数出现并列情况,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则需进行重新投票)。
(6)各团支部将“推优”结果上报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审核、在支部内进行公示,并及时整理保存大会现场照片等材料。
(二)填报推优材料
支部大会结束后,确认无误后组织填写《共青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附件2中团支部推荐意见由本团支部的负责人签字。
(三)审批推优材料
各学院研究生团支部负责人将团支部的推优材料汇报给本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把关审核签字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汇总表》(附件1),将材料(附件1、2)整理后于3月28日前报送到研究生团委进行审批、盖章,其中附件1纸质版一份,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报送附件1(统一命名如:商学院研究生团支部团员推优统计表)电子版发邮件至zzhyyjsc@163.com。
(四)推优公示
研究生分团委汇总、审批各学院研究生团支部推优结果后,进行集中公示(3天),统一上报校团委。
六、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把团员推优作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认真组织。
(二)要保证团员推优的严谨性和严肃性,推优名单要按程序产生,充分酝酿和公示,不能反复修改、重复报送。
(三)在推优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推荐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团支部责任。
联 系 人:研究生分团委 张老师 马佳俊
联系电话:0371-61912528
研究生团委地址:综合楼226室
共青团郑州航院研究生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