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均需参加期中检查。各学科依据立项申报时的《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对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服务区域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以及各高校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重点学科的支持情况。对标期中和期满建设目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规范和强化省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增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度和贡献力。
二、工作程序
(一)梳理建设成效。各学科对照《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附件4,以下简称《期中建设情况表》)梳理成效,组织自评并撰写本学科期中自评工作报告(附件3)。
(二)完善平台数据。《期中建设情况表》网上填报时,建设成效数据将从平台已填报的数据中直接选择带入(《期中建设情况表》中的学科基本情况数据由系统自动提取数据统计生成),平台中不涉及到的部分成效数据可自行填报。
(三)网上填报数据。2025年10月20日之后,在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向各高校开放《期中建设情况表》数据填报模块,2025年11月5日之前,各学科登录监测点,根据操作说明(附件6),完成《期中建设情况表》网上填报,并从系统导出《期中建设情况表》。
(四)专家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给出评议结果。
(五)实地检查。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学校抽取部分学科进行实地检查。
(六)综合评定。根据专家评议和实地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各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结果。期中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为参评学科数的10%左右。学科所在学院未组织自评或逾期未提交自评报告的,学科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三、工作安排
(一)成果填报。学科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期中建设情况表》,所填成果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负责人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并以本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在起止时间内获得的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
(二)文件命名。文件命名用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例如,《期中建设情况表》(文件命名: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期中建设情况表),《期中自评工作报告》(附件3)(文件命名: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期中自评工作报告),《期中评价汇总表》(附件5)(文件命名: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期中评价汇总表)等材料。
(三)提交时间:2025年11月5日前。
电子版
《期中建设情况表》(系统导出版本),《期中自评工作报告》(附件3),《期中评价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kb@zua.edu.cn。
纸质版
《期中建设情况表》,《期中自评工作报告》(各一式5份),《期中评价汇总表》纸质版盖学院章后交到研究生处226室学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科办)。
(四)专家评议。11月6日——10日学科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各申报学科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相关材料。
(五)报送。11月12日各学科将系统填报完成的《期中建设情况表》(命名按照(二)要求命名)导出后上传备案,逾期不予受理。11月13日由学科办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学科申报时,一定要了解《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仔细研读《关于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填报问题情况的通报》(附件2)、《期中建设情况表》(附件4)的填表说明,确保不出现形式性错误。
(二)各学科人员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平台,不得在不同立项学科间重复使用,不得交叉,不得挪用不属于本学科的任何成果。
(三)所填成果必须为本学科产出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
附件:
1.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2.关于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填报问题情况的通报
3.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自评工作报告
4.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
5.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评价汇总表
6.系统操作说明
联系人:栗老师 王老师 电话:61912525
平台技术服务人员:丁敏 电话:15136421096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