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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者:唐思保   审核者:魏永强   发布时间:2026-10-02    阅读人数:

学校简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具有鲜明航空航天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始建于1949年,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

学校占地约2800余亩,现有工、管、文、理、经、法、艺、教、交叉九大学科门类、2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5个省重点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等46个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和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导师队伍,获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招生。(以上数据截止2025年11月)

重要提醒:

1.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609/20260924/2293971511.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称“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辅导或复试辅导,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3.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

2027年我校共有16个学院在8个一级学科、19个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了55个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招收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拟安排招生计划、考试(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考试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附件1和2。

注意: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研招网及本章程中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收计划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程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在报名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注意:1.我校在机械(航空宇航学院)、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电子信息学院)、图书情报(信息管理学院)、电气工程(自动化学院)4个专业领域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求报名。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含报考定向就业类型考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①考生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务必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如系统显示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尽快联系我校,按我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我校加分及照顾相关工作严格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我校招收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请考生务必知悉两种就业形式的真实含义,慎重填报。

5.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学校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预计将于复试前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最新动态。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

(三)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加试,具体详见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及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四)工商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5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加分及照顾政策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原则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要求为考生初试单科和总分成绩须达到《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八)我校不开展考生破格复试工作。

(九)如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

(十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考生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十三)考生被拟录取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统一管理。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学术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翻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学费缴纳标准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收费公示》(网址:https://cwc.zua.edu.cn/info/1104/2718.htm)。

奖助政策文件详细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链接地址:https://yjsc.zua.edu.cn/info/1090/5019.htm),奖助类型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助研、助管)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部分学院设置了专项奖学金,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资助。

奖助相关事宜可咨询党委研工部,联系电话:0371-61912528。

九、培养所在校区及住宿

我校研究生培养及住宿分布在龙子湖校区和航空港校区。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均安排住宿;具体培养校区、住宿地点和住宿情况以学校最终统一部署为准。

十、信息发布、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

信息发布

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zua.edu.cn/zsgz.htm,重要的考试招生信息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1-61912520

电子信箱:yzb@zua.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苑西路15号综合楼226室(研招办)

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371-61912610


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学院

联系电话

其他咨询方式

商学院

0371-61912015

电子邮箱:zzhyfjy@163.com

管理工程学院

0371-61912308

QQ咨询群:514010233;

电子邮箱:zshiging@zua.edu.cn

经济学院

0371-61912030

QQ咨询群:544818117

电子邮箱:1790811641@qq.com

信息管理学院

0371-61912746

电子邮箱:xgxyb@zua.edu.cn

航空发动机学院

0371-61910095

电子邮箱:hfyz@zua.edu.cn

航空宇航学院

0371-61916602

QQ咨询群:413296024;

电子邮箱:hkyhxyxyb@zua.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0371-61912158

QQ咨询群:652075586、750721331;

电子邮箱:jxyjs@zua.edu.cn

计算机学院

0371-61912100

QQ咨询群:816570126;

电子邮箱:jsj10@zua.edu.cn

电子信息学院

0371-61912130

QQ咨询群:760362484

电子邮箱:tianzz2017@zua.edu.cn;

自动化学院

0371-61910699

QQ咨询群:957167770;

电子邮箱:zdhxkb@zua.edu.cn

民航学院

0371-61910059

QQ咨询群:669084556;

电子邮箱:mhxyxkb@zua.edu.cn

材料学院

0371-61912906

QQ咨询群:1063484729

土木与环境学院

0371-61912203

QQ咨询群:785199876/751815607;

电子邮箱:thxkb@zua.edu.cn

艺术与设计学院

0371-61912146

电子邮箱:ysxyb@zua.edu.cn

文法学院

0371-61912128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QQ咨询群:640391871;

公共管理专业QQ咨询群:1007803508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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