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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管科   审核者:杨盼盼   发布时间:2024-10-09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增强研究生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优秀研究生在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特举办首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郑州航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思想端正,品行优良,坚守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创新发明或创新创业大赛、社会实践等方面中取得显著成绩,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其中,学术之星突出科研能力,实践之星突出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参评当年研究生“十佳之星”: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延期毕业、休学者;

5)未按时缴费报到注册者。

三、评选程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全校研究生“十佳之星”的评选认定工作,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十佳之星”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学院初评推荐

1.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填写《郑州航院研究生“十佳之星”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全日制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00人的学院推荐1人,100人-200(含)人可推荐2人,200人以上可推荐3人。2人以上需推荐排序。

(二)学校评选认定

1.复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成立复审评委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组织举行公开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候选人公开汇报答辩,每人总时长为6分钟,其中PPT汇报4分钟,展示自己的科研历程、学术成果、读研感悟等,评委提问答辩2分钟。

2.公示。根据复审专家组意见,确定校研究生“十佳之星”拟定名单并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研究生“十佳之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工作作为繁荣研究生学术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创新氛围、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所在单位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动员,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激发广大研究生的参与热情。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程序,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综合素质优、学术科研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显的研究生评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学院负责把关。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

材料1:《郑州航院“十佳之星”申报表》一式2份

材料2:《学院“十佳之星”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材料3:研究生业绩信息表(1份)

材料4:个人事迹材料,300字左右、近期生活照1张(1份)

材料5:实证材料(1份,只收电子版,要求整理目录,排版清晰)

2、报送时间及地点

 间:202410月1817:00

 点:综合楼226

 箱:ygk@zua.edu.cn 

联系人:张振力 杨盼盼

 话:0371-6191252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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