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增强研究生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优秀研究生在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特举办首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郑州航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思想端正,品行优良,坚守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创新发明或创新创业大赛、社会实践等方面中取得显著成绩,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其中,学术之星突出科研能力,实践之星突出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参评当年研究生“十佳之星”: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延期毕业、休学者;
(5)未按时缴费报到注册者。
三、评选程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全校研究生“十佳之星”的评选认定工作,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十佳之星”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学院初评推荐
1.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填写《郑州航院研究生“十佳之星”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全日制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00人的学院推荐1人,100人-200(含)人可推荐2人,200人以上可推荐3人。2人以上需推荐排序。
(二)学校评选认定
1.复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成立复审评委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组织举行公开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候选人公开汇报答辩,每人总时长为6分钟,其中PPT汇报4分钟,展示自己的科研历程、学术成果、读研感悟等,评委提问答辩2分钟。
2.公示。根据复审专家组意见,确定校研究生“十佳之星”拟定名单并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研究生“十佳之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工作作为繁荣研究生学术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创新氛围、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所在单位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动员,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激发广大研究生的参与热情。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程序,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综合素质优、学术科研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显的研究生评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学院负责把关。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
材料1:《郑州航院“十佳之星”申报表》一式2份
材料2:《学院“十佳之星”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材料3:研究生业绩信息表(1份)
材料4:个人事迹材料,300字左右、近期生活照1张(1份)
材料5:实证材料(1份,只收电子版,要求整理目录,排版清晰)
2、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4年10月18日17:00
地 点:综合楼226室
邮 箱:ygk@zua.edu.cn
联系人:张振力 杨盼盼
电 话:0371-6191252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