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与生活,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研究生在读期间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困难且有相关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
2.研究生在读期间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难以完成学业且有相关证明;
3.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者,须是有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证明;
注:申请困难补助的研究生原则上每年仅限一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困难补助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弄虚作假、开具的证明材料与事实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况者;
2.在读期间未按照培养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者;
3.平时有吸烟、酬酒等不良陋习者;
4.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三、评定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同学根据学院要求,提交困难补助纸质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
2.院系审核。各学院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以适当方式,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无异议后确认上报。可采取学院网站等线上渠道进行公示(注:只公示受助学生学号、年级、专业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3.学校审定。各学院将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审核,并在全校内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深入做好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做好评定和上报工作。
2.各学院在工作过程中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广泛了解困难学生真实情况,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最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3.各学院需于11月15日16:3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XX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及《郑州航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研管科(综合楼226室)。
联 系 人:张振力 杨盼盼
联系电话:0371-61912528
电子邮箱:ygk@zua.edu.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