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已经下发,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8]7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校研[2018]8号)有序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评定工作。
一、奖励标准与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风端正,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必要条件:
1.院(部)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秀;
2.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学术论文奖之一者;
3.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集体活动3次以上;
5.学业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5分以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
1.未按学校要求规定履行缴费、注册手续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的;
4.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
二、2018年郑州航院国家奖学金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各培养学院在校生人数的10%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具体指标如下:
培养单位 |
分配名额 |
会计学院 |
4人 |
工商管理学院 |
1人 |
经贸学院 |
1人 |
信息科学学院 |
3人 |
管理工程学院 |
1人 |
机电工程学院 |
1人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1人 |
物流学院 |
1人 |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需提交如下材料(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服务—研究生管理科—奖学金及评优评先相关表格):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业绩表》(一人一份)
4.附件:所有表格中的支撑材料。
培养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后,名单不得变动。请各培养院部于9月17日上午11点提交到研究生处。说明:以院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gk@zua.edu.cn,纸质版盖院系公章后,交到综合楼226。
四、联系老师及电话
夏老师 李老师 6036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