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每年评选1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研字〔2023〕11号)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初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分配名额 |
1 |
商学院 |
8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3 |
3 |
经济学院 |
3 |
4 |
信息管理学院 |
5 |
5 |
航空发动机学院 |
2 |
6 |
航空宇航学院 |
2 |
7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8 |
计算机学院 |
2 |
9 |
电子信息学院 |
2 |
10 |
自动化学院 |
1 |
11 |
民航学院 |
1 |
12 |
材料学院 |
4 |
13 |
土木与环境学院 |
3 |
14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15 |
文法学院 |
1 |
16 |
外国语学院 |
1 |
|
合计 |
42 |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比例。一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所占比例为10%;二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所占比例为30%;三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所占比例为6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业绩以及实践与活动等因素综合评选。每年评选1次,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研字〔2023〕5号)和学院评审管理细则进行初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四、评审要求及上报时间
(一)单位初评(9月10日-9月23日)
1.宣传动员。各培养学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评审条件和细则。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各培养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分配名额,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拟获奖名单,在培养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学院于9月23日前按具体要求将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各学院将评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完成审核后上报学校。
(二)学校审核上报(9月24日-10月13日)
1.学校公示。对各培养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2.报批备案。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对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名单进行审核上报。
五、材料填报
1.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材料
各单位按照要求(见附件1)填写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一式1份。
2.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材料
各培养学院严格按照奖助学金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一式1份。
3.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材料
各培养学院要认真核对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审批数据,与公示信息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见附件2)进行公示,将公示材料报送研究生处,一式1份。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需安装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 三种字体,字体库见压缩包),一式2份。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优秀事迹材料
各培养学院按要求(见附件4),汇总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优秀事迹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ygk@zua.edu.cn电子邮箱。
6.各培养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材料
各培养学院要认真整理评审总结,评审总结要全面反映评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工作建议等,一式1份。(见附件5)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各培养学院须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公示本单位各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的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接收并处理研究生的异议和申诉。
3.各培养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4.各培养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要求组织评审,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投诉电话:0371-61912528
举报、投诉邮箱:ygk@zua.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