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18〕9号)相关规定,经学院审核、汇总,研究生处复核、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综合楼226室)反映。电话:61912528,邮箱:ygk@zua.edu.cn。
附件: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验收结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