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和管理质量的有效实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内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7〕19号)”(见附件),现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内部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内部评估工作从12月4日开始到12月14日结束。
1.学院自评(12月4日-12月11日)。各培养单位对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内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自查,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关的实证材料;
2.专家考察(12月13日-12月14日)。学校成立研究生评估专家组,对各院部的专业自评总结和相关实证材料进行审阅,必要时可以实施访谈调查、考察教学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式,对各院部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情况评定结果(百分制);
3.结果发布(12月14日后)。专家组评估结果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反馈公布,由研究生处汇总、总结。
二、评估内容
(一)管理条件(20分),包括考核文献资料、学习场地、研究平台、档案管理、投入经费、奖助体系、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实践基地等。
(二)培养方案(4分),包括考核培养方案、目标与定位;
(三)师资队伍(25分),包括考核师资水平、师资规模等;
(四)人才培养(36分),包括考核招生选拔、课程教学、教学与科研实践、学术交流、分流淘汰、在校生、学位标准、论文质量等;
(五)质量控制(15分),包括考核导师管理、质量体系、学风建设等;
(六)附加项目,包括考核培养特色、质量工程、论文质量、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等;
(七)特别处理,包括对于学位点建设取得重大或特殊业绩按照优秀或满分进行考核,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重大责任问题或不作为严重影响学位点建设的按照不合格考核处理。
三、其他
请各单位对照附件中的评价指标体系于12月11日前准备相关的实证材料。(注意:本次检查增加期初布置的文献装订成册情况检查及学生访谈)
联系电话:60632521(培养科)
附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内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