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院(部):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排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按时、保质完成排课工作。
一、公共课排课
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现已经排好,详见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
二、专业课排课
(一)专业课由各培养院(部)排课。应于6月2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排课。
(二)补修课程排课
该项工作可本科教学排课结束后进行补录。
如果本学院有学生需要选修研究生补修课程,请根据该课程在本科教学中的开课时间,录入到研究生处管理系统当中,任课教师为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以方便后期录入成绩。补修课程可从课程库中调用;如没有,请将补修课程相关信息报研究生处培养科,由培养科在课程库中增加。
(三)专业课排课要求:
1.请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排课,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均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2.请认真核对本院学生的公共课和专业课上课时间,并合理安排专业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是注意安排好肩负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双重任务的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避免时间和地点的冲突。对于有多个专业选修的专业课程请开课(部)在排课的时候与其他学院做好协调,避免学生选课时间冲突(请各位教学秘书认真核对多专业选修课程,以前经常出现冲突情况)。完成排课后,研究生处将汇总的排课表送教务处,规避本科排课冲突。
3.专业课教室场地可使用培养(部)自有教室或研究生公共教室,公共教室分配原则为:工商管理学院可使用01C303,经贸学院可使用01C408,信息科学学院可使用01C402,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土建学院可用01C309(如使用请内部协调),机电工程学院可使用01C302,物流学院可使用01C409。01C603作为机动教室也可正常排课。
注意:禁止在办公室排课,尽量不要在教研室排课。
4.由非培养院(部)授课的专业课程安排原则
(1)如果专业课程仅由一个培养学院学生选修,则该课程归属此培养学院。例如:
经贸学院开课的“战略管理”课程由物流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管理。
理学院开课的“管理数学基础”由物流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管理。
经贸学院开课的“管理经济学”“统计分析及软件应用”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管理。
(2)如果专业课程由多个培养学院学生选修,则此类专业课程的教学管理由相关培养学院分担,课程具体分配为:
经贸学院开课的“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由经贸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管理。
经贸学院开课的“统计分析及软件应用”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课程教学管理。
(3)课程的教学管理包括任课教师的选聘,教材的选用,上课时间和地点,考务等各教学环节。
三、如有新开课或是新开课的教师请填写《任课教师审批表》(见附件2)
四、排课操作说明
1.因2017年培养方案调整较大,排课前应先确定2017年培养方案,研一新生执行此方案;研二、研三学生仍执行之前的培养方案。
2.如果培养方案没有变化,原则上可以参考以前相关学期的排课信息,比如本次排课可以参考2016-2017春学期的排课信息。
3.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基础课、选修课)”和“开课学期”等信息,可以根据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变更。
如有问题请联系培养科 张培宾 60632521
附件1:2017-2018-1研究生公共课程表.docx
附件2:任课教师开课审批表.doc
附件3:研究生处管理系统排课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