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86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校教字〔2021〕1号)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项目原则上是2019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见教研〔2019〕664号文件)后完成,且通过结项评审(见教研〔2021〕479号文件)的教学成果。本次除2019年结项的3个项目外,将另外推荐1项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中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
成果材料应与其对应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关,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二、评审及推荐程序
1.申报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书》,并准备相关文字材料。
2.学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获奖成果名单和级别,其中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将推荐参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3.将获奖教学成果名单上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正式行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二级单位于1月17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的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1.申报材料
(1)各教学成果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7份。
(2)教学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复印材料不退)。
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按推荐顺序排序,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即使一项也需填写)。
(4)申请人将申报书连同相关成果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21年报奖材料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1年报奖材料_1048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_张三.pdf),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处培养科邮箱:pyk@zua.edu.cn。
2.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综合楼224室 电话:0371-6191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