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开始2022年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请通知毕业生完成如下操作:
一、培养环节系统登记
5月20日前完成。
《学硕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手册》或《专硕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手册》(如果学院自行制订有专硕考核方案,按学院格式填写)的填写工作,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进行登记,之后查看成绩单实践环节是否通过、课程学分是否修完。具体流程参见:毕业生完善系统信息及填写实践考核手册的操作方法(单击下载)。
如学院根据《关于调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方式的通知》自行制定了实践计划、考核方式和管理办法,可按新办法执行。系统中的“应用研究”为在校期间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并上传相关证明;“专业调查”为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上传总结报告;“业务实习”为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表、实践单位意见反馈表,并上传证明文件。
二、检查开题报告系统录入情况
5月20日前完成。
操作如下: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申请”和“开题结果录入”(审核后才能录入结果)进行填写;研究生教学秘书在“毕业管理”→“毕业答辩管理”中进行开题申请和开题结果审核。
三、系统内完善“研究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
5月20日前完成。
操作如下: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研究生入学登记”进行填写。
该信息要装入档案,请认真填写。
四、填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5月20日前完成。
以上工作完成后,填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单击下载),以学院为单位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综合楼224。
七、填写学籍卡
5月20日前完成。
各学院到研究生处领取学籍卡(每生2份,张贴照片),填写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综合楼224。
六、登录学信网核对学籍信息
5月20日前完成。
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在“学籍查询”模块核对研究生学籍中的以下信息:
1.核查研究生毕业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有错误,持本人身份证到学籍科登记,不允许代办。
2.认真核查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等信息,其中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提醒:毕业学期不允许修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擅自修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并核对学位授予基本数据
6月1日前完成。
操作如下: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该项内容涉及到学位信息上报,必须保证信息完整、正确,请以论文最后确定信息为准。如答辩后,论文需要整改,必须同时修改此处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论文最后信息和系统信息不匹配,导致学位证无法通过认证,产生的延误责任自行承担。
由于涉及研究生毕业生信息上报和研究生毕业证发放工作,请各位同学和教师高度重视,并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如有申请延期毕业的,请提交《郑州航院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单击下载)。
有疑问请咨询培养科6191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