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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通知
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材料提交的通知
发布者:张培宾   审核者:张培宾   发布时间:2023-11-06    阅读人数:

专硕专业实践是专硕生培养环节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为保证专业实践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充分发挥学院、导师和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积极性,适应专业学位的领域差异,各专业学位点专业学位实践教学环节应根据本专业学位教指委考核要求,在保证专硕研究生实践环节培养质量的基础上,根据本专业学位的培养需要和特点自行制定实践计划、考核方式和管理办法。如教指委没有明确要求,应参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研字[2023]3号),制定本学院专业实践教学规章制度,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如自行制定专业实践方案及相关表格,至少应包含以下五个表格,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1.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统计表(第3学期初,2年制可以适当提前)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表(第3学期初,2年制可以适当提前

3.郑州航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单位意见反馈表(毕业当年430日前)

4.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毕业当年430日前)

5.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安全管理申请表(研究生到实践单位前)

其中材料1每年10月初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其他材料由学院存档,待研究生毕业后装入学籍档案,送校档案馆保存,同时建议让研究生扫描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作为毕业资格审核实证材料。有问题请来电咨询0371-619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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