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我校学位授权点将于2020年迎接教育部合格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各学位授权点建设,迎接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现开展我校各学位点校内评估。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合格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编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见附件2)。请各参评学位授权点根据《总结报告》大纲要求,结合《学位授权点评估要素》(见附件3)及自评报告与自评估实际开展情况撰写本学位点的《总结报告》,同时须在该报告后附上本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总结报告》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编制。
2、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4、5)。该表反映2014-2019年学位授权点状态,仅供备查,不做其它评估。
二、参与本次校内评估的学位点
序号 |
学位点 |
学位类型 |
牵头学院 |
1 |
工商管理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商学院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管理工程学院 |
3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信息管理学院 |
4 |
会计 |
专业学位硕士点 |
商学院 |
5 |
材料与化工 |
专业学位硕士点 |
材料学院 |
三、时间安排
2019年9月30日前:参照自评报告及附表完成《信息表》的填写。
以上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综合楼226),电子版发至pyk@zua.edu.cn。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成相关材料撰写和数据填报工作,在自评报告中针对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培宾 电话:61912521
附件:
附件1: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pdf
附件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doc
附件3:教育部评估:学位授权点评估要素.doc
附件4:学位授权点基础数据信息表(学术学位).xlsx
附件5:学位授权点基础数据信息表(专业学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