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及相关工作,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25〕25号)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整情况,现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经济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航空发动机学院、航空宇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自动化学院、民航学院、材料学院、土木与环境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南乌拉尔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人员组成
(一)分委员会成员总人数需为9人。
(二)分委员会设主席(必须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1人。
(三)如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可从其他学院相关专业人员中聘任。
三、人员资格
(一)分委员会成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副高级)组成。
(二)分委员会成员须涵盖本学院所有专业。
三、工作安排
分委员会成员人选由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推荐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备案。
请各学院于9月23日17:00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报综合楼226室校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wb@zua.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梦洁
联系电话:0371-6191252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