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已经下发,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暂行办法》(校研[2014]7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校研[2017]5号)有序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评定工作。
一、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德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2017年郑州航院国家奖学金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共4人。
按照相关规定,参考我校实际,结合院(部)2015级、2016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推荐。推荐出的名单将继续进入学校参评。具体指标如下:
培养单位
| 分配名额
|
会计学院
| 4人
|
工商管理学院
| 1人
|
信息科学学院
| 3人
|
管理工程学院
| 1人
|
机电工程学院
| 1人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1人
|
物流学院
| 1人
|
三、评审办法
(一)权重比例原则上为:
综合测评分数=社会实践活动(15%)+学业成绩(40%)+科研项目和成果(45%)
注:科研项目和成果应包含学生以在学研究生身份主持完成或在研的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各专业学位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的研究生科研项目)。
(二)各培养单位依据以上申请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审实施细则。
(三)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第二次申请国家奖学金,第一次申报支撑材料不再重复使用。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培养单位初评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式后,请各培养院部于9月26日(周二)前将材料汇总后提交,需提交如下材料(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服务—研究生管理科—奖学金及评优评先相关表格):
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在校研究生情况统计表》(不需汇总,一人一份)
4.附件:所有表格中的支撑材料。
说明:不受理个人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电子版发送到ygk@zzia.edu.cn,纸质版盖院系公章后,交到综合楼226。
五、联系老师及电话
夏老师 李老师 60362528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