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根据《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豫教资[2018]18号)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拼搏进取、全面发展,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从荣获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学生中遴选优秀学生,宣传其优秀事迹。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获得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优秀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及条件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荣获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研究生1人。
校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进行评选,推荐1名最优秀研究生典型,参加全省的优秀学生事迹宣传。
三、事迹材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照片、师长点评、个人业绩表格五部分。
(一)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
(二)个人事迹
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2000字以内, 行文人称不限。标题要求凝炼、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格式要求:文档格式为Word版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三)照片
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照1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国奖事迹+学院+姓名”方式命名。
(四)师长点评。
师长点评控制在2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学院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五)填写研究生个人业绩表格(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遴选优秀学生典型,于4月3日上午10点30之前将纸质版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科(综合楼226),电子版发ygk@zua.edu.cn,电子邮件以“国奖事迹+学院+姓名”方式命名。以院系为单位,认真审核后提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 系 人:夏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632528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