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单位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和本院部相关细则有序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评审等级、比例及标准
(一)第一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比例及标准
1.一等奖,所占比例为60%,每生每年8000元;
2.二等奖,所占比例为40%,每生每年4000元。
(二)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比例及标准
1.一等奖,所占比例为10%,每生每年12000元;
2.二等奖,所占比例为50%,每生每年8000元;
3.三等奖,所占比例为40%,每生每年4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我校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表现优异、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如果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得申请本项奖学金:
1.受到党纪、团纪、法律和校纪校规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被举报查实者;
3.在上学期间自行出国(境)留学者;
4.因考试不合格有重修记录者;
5.学籍档案不在我校;
6.未按时缴清学费报到注册者。
注:各高校在校内评选、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人员名单前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助)资格。
三、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初评、学校审定、申诉处理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以院部为单位,填写《×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请各培养单位在评审结果出来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成绩排名,提交公示证明材料),于9月15日中午11点提交到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到ygk@zua.edu.cn,纸质版盖院部公章后,交到综合楼226。
注:所有证明材料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无效。
六、联系老师及电话
夏老师 李老师 61912528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