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单位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和本院部相关细则有序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评定工作。
一、奖励标准与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我校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表现优异、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风端正,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
1.未按学校要求规定履行缴费、注册手续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的;
4.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
注:各高校在校内评选、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人员名单前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助)资格。
二、2020年郑州航院国家奖学金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
培养单位 |
分配名额 |
商学院 |
5人 |
管理工程学院 |
2人 |
经济学院 |
2人 |
信息管理学院 |
5人 |
材料学院 |
2人 |
土木建筑学院 |
1人 |
外国语学院 |
1人 |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需提交如下材料(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服务—学生工作相关表格):
(一)《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
(二)《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填写格式须遵循以下要求:(1)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4)“评审情况”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所公章;(6)“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7)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三)《研究生业绩表》
(四)附所有表格中的支撑材料。
注:所有证明材料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无效。
培养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后,名单不得变动。请各培养院部于9月15日上午11点提交到研究生处。说明:以院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gk@zua.edu.cn,纸质版盖院部公章后,交到综合楼226。
四、联系老师及电话
夏老师 李老师 61912528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