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资助中心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序开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发放标准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 元。
二、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按照规定学制年限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的下个月起再行发放,停发的部分不再补发。
(三)研究生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自处分决定下达后第二个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自处分撤销后第二个月起,恢复其国家助学金。
(四)研究生因结业、肄业、停学等原因离校者,按学校批准日期的下个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
注:各高校在校内评选、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人员名单前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助)资格。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以院部为单位,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请各培养单位在评审结果出来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公示证明材料),于9月15日中午11点前提交到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到ygk@zua.edu.cn,纸质版盖院部公章后,交到研究生处研管科(综合楼226 )。
四、联系老师及电话
张老师 杨老师 6191252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