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请各单位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和本院部相关细则有序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评审等级、比例及标准
(一)第一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比例及标准
1.一等奖,所占比例为60%,每生每年8000元;
2.二等奖,所占比例为40%,每生每年4000元。
(二)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比例及标准
1.一等奖,所占比例为10%,每生每年12000元;
2.二等奖,所占比例为50%,每生每年8000元;
3.三等奖,所占比例为40%,每生每年4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我校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表现优异、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如果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得申请本项奖学金:
1.受到党纪、团纪、法律和校纪校规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被举报查实者;
3.在上学期间自行出国(境)留学者;
4.因考试不合格有重修记录者;
5.学籍档案不在我校;
6.未按时缴清学费报到注册者。
三、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初评与公示、学校审定与公示、申诉处理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以院部为单位,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请各培养单位在评审结果出来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成绩排名,提交公示证明材料),于9月15日中午11点前提交到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到ygk@zua.edu.cn,纸质版盖院系公章后,交到研究生处研管科(综合楼226)。
注:所有证明材料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无效。
六、联系老师及电话
张老师 杨老师 6191252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