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研究生奖助 > 正文
研究生奖助
关于推荐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pp   审核者:杨盼盼   发布时间:2021-09-03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资助中心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请各单位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和本院部相关细则有序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评定工作。

一、奖励标准与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我校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表现优异、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风端正,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

1.未按学校要求规定履行缴费、注册手续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的;

4.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

二、2021年郑州航院国家奖学金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

培养单位

分配名额

商学院

4

管理工程学院

1

经济学院

1

信息管理学院

5

材料学院

5

土木建筑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三、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初评与公示、学校评定与公示、申诉处理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需提交如下材料(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服务—学生工作相关表格):

(一)《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式4

填写格式须遵循以下要求:(1)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4)“评审情况”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所公章;(6)“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7)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三)研究生业绩信息表》

(四)附所有表格中的支撑材料

(五)初评结果公示网址与截图

注:所有证明材料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无效。

培养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后,名单不得变动。请各培养院部于915日上午11点前提交到研究生处。说明:以院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gk@zua.edu.cn,纸质版盖院系公章后,交到研究生处研管科(综合楼226)。

五、联系老师及电话

张老师  杨老师   6191252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192

 

Copyright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999-2020版权所有
中国・河南・郑州 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61912529
Email: yjsc@zua.edu.cn
             xkb@zua.edu.cn
友情链接